国家税务总局郁南县税务局服务厅综合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国御招标代理    时间:2019/7/15

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郁南县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郁南县税务局服务厅综合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YFGYZB2019-0039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郁南县税务局服务厅综合管理系统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00000.00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采购项目内容:国家税务总局郁南县税务局服务厅综合管理系统

5.2.预算金额(元):1800000.00

5.3.采购数量:一批

5.4.基本概况简述:自2015年起,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划了全市上线 “服务厅综合管理软件”,系统上线以来,促进了办税服务实时监督、数据结果实时反馈、考核评价公正高效,实现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内外信息快捷交换等预期目标。由于全省税务征管系统更新,为了进一步达到统一管理、提升服务的工作要求,对原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将全市各基层分局统一纳入到升级改造后的系统平台。

5.5.服务要求: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5.6.具体需求: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5.7.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5.8.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9.是否已组织专家论证:否

5.10. 监管部门:财政部。

5.1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或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1.6. 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打印查询结果为准)

6.3.  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存在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4.  公司(企业)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请自备U盘拷录)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如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b) 如经办人是授权代表,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已成功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716日至2019722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云浮市市区金山路140号第七层[即城北村民委员会正对面])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85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云浮市市区金山路140号第七层[即城北村民委员会正对面]

十、开标时间:201985930

十一、 开标地点:云浮市市区金山路140号第七层[即城北村民委员会正对面]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716日至2019722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罗小姐      联系电话:0766-810833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66-7328162

(二)采购代理机构: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市区金山路140号第七层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66-8108331

传真:0766-8108331

邮编:527300

(三)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郁南县税务局

地址:郁南县都城镇大堤路65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66-7328162

传真:0766-7328162

邮编:5273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