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医院上尿路结石治疗系统等一批医疗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云浮国御招标代理    时间:2021/9/24

云浮市人民医院上尿路结石治疗系统等一批医疗设备(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130号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5301-2021-01274

项目名称:云浮市人民医院上尿路结石治疗系统等一批医疗设备(二次)

预算金额(元):1064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064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云浮市人民医院上尿路结石治疗系统等一批医疗设备(二次)

2、 标的数量:一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具体需求: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或服务。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 是否已组织专家论证:否。

(5) 监管部门:云浮市财政局采购管理科。

(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4、 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 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25日至2021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130号三楼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售价(元):招标文件每套/包组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1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130号三楼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 供应商应填报《发售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我司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和电子文档的招标文件。

(3) 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已成功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七、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浮市人民医院

地址:云浮市环市东路120号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0766-8817913

(二)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130号三楼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方式:0766-8108331

(三)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先生(采购人)、罗小姐(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0766-8817913、0766-8108331

 

附件:/images/file/20210924162979567956.zip

发布人: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