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县2020年柑橘黄龙病防控补助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郁南县2020年柑橘黄龙病防控补助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445322-202007-326002-0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郁南县2020年柑橘黄龙病防控补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7月09日
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经采购人同意确认,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的第五章评审标准及办法的技术商务部分评分表(90分)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分) |
2 |
防控设备 |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统防统治设备进行评价。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植保无人机设备数量≥30台的得10分,无人机设备数量≥20台的得5分,无人机设备数量≥10台的得1分。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人机购置发票的有效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发票开具日期应在本项目公示前,未提供不得分。 |
10 |
”更正为:“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分) |
2 |
防控设备 |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统防统治设备进行评价: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植保无人机设备数量≥30台的得10分;如果没有≥30台无人机设备的,承诺中标后购买的得 5分; 2、无人机设备数量20一29台的得5分;如果没有2O一29台无人机设备的,承诺中标后购买的得3分; 3、无人机设备数量1一19台的得1分;如果没有1一19台无人机设备的,承诺中标后购买的得0.5分。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人机购置发票的有效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发票开具日期应在本项目公示前,未提供不得分;没有无人机设备承诺中标后购买的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5天内购买相应无人机设备。) |
10 |
”。
更正日期:2020 年07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采购公告和磋商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采购公告和磋商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采购公告和磋商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郁南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都城镇中山二路14号
联系电话:0766-7330392
2.采购代理机构 :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130号三楼
联系电话:0766-8108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艳芬
电话:0766-8108331
发布人: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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