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推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云浮市推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130号三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5301202101363
项目名称:云浮市推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项目
预算金额(元):10021795.70
最高限价(如有):10021795.7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云浮市推广应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项目
2、 标的数量:一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具体需求: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服务或工程。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 是否已组织专家论证:是。
(5) 监管部门:云浮市财政局采购管理科。
(6)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4、 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项目开发建设周期为9个月,业务运营周期为24个月)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2021年新注册的,提供投标时间截止前6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8)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7日至2021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130号三楼
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售价(元):招标文件每套/包组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9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130号三楼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 供应商应填报《发售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我司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和电子文档的招标文件。
(3) 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已成功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七、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浮市司法局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113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766-8813683
(二)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130号三楼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方式:0766-8108331
(三)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郭先生(采购人)、罗小姐(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0766-8813683、0766-8108331
八、 温馨提醒
请各投标人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下文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相关的防控工作文件及云浮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工作指引等相关通知严格执行。
附件:/images/file/20210906200299999999.zip
发布人: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6日
- 上一篇:郁南县2021年度水库安全鉴定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 2021/9/7
- 下一篇:云浮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网络项目(二期)更正/变更公告 202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