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国有飞马林场2018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谈判公告
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云浮市国有飞马林场的委托,拟对云浮市国有飞马林场2018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YFGYZB2018-0015
二、项目名称:云浮市国有飞马林场2018年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437500.00
四、项目数量:一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1.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或2017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1.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
1.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1.5.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2. 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存在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谈判文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7月23日起至2018年7月25日期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3个工作日)到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140号第七层)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7月26日15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7月26日14:30~15:00)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140号第七层
十、谈判时间:2018年7月26日15时00分
十一、 谈判地点: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140号第七层
十二、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8年7月23日起至2018年7月25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招标代理机构: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140号第七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6-8108331
传真:0766-8108331
邮编:527300
(二)招标人:云浮市国有飞马林场
地址:罗定市船步镇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6-3636205
传真:0766-3636205
邮编:5273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谈判文件
发布人: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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