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氯异氰脲酸钠粉招标公告

来源:云浮国御招标代理    时间:20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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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云浮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拟对二氯异氰脲酸钠粉进行询价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YFGYZB2020-0046

二、项目名称:二氯异氰脲酸钠粉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480000.00

四、招标数量:一批

五、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询价通知书中的“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1.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1.5.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1.6. 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2.  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存在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3.  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询价通知书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询价通知书)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购买询价通知书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经办人如是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

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的报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0701日起至20200707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130号三楼)购买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07081530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130号三楼

十、询价时间:202007081530

十一、 询价地点: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130号三楼

十二、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00701日起至20200703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招标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罗小姐      联系电话:0766-8108331

招标项目联系人(招标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6-8829607

(二)招标代理机构: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市区金山大道130号三楼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66-8108331

邮编:527300

(三)招标人:云浮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兴隆路45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6-8829607

邮编:527300


发布人:云浮市国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630